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加强党的建设的政治责任

作者:王飞
2020-12-31 16:17:45

12月1日,中共中央党校(国家行政学院)举行秋季学期第二批进修班开学典礼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、中央党校(国家行政学院)校长(院长)陈希强调,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,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,切实履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、加强党的建设的政治责任,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展现新作为、创造新业绩。

加强党的建设,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,以科学制度为保障,以科学方法来推进。

在新的历史条件下,我们必须按照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的方针,着眼于增强党的活力和团结统一,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,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,健全民主集中制,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坚持不懈地抓好党的制度建设,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,提高党的创造力、凝聚力、战斗力,确保国家长治久安提供重要保证。

第一,加强教育,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。思想是行动的先导。进一步推进党的制度建设,必须加大思想教育力度。要采取多种形式,加强对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教育。

第二,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,增强党的活力和团结统一。 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,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,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,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。

第三,努力推进制度建设的科学化。加强制度建设,仅提出一般性的原则规定是不够的,还必须在制度建设的“深化”“细化”上下功夫。 要重视制度建设的系统性、配套性,发挥制度的整体作用。

第四,继承和弘扬党的优良传统,积极推进制度创新。一方面,要继承传统的经验。另-方面,必须正视时代已经并且仍在发生的深刻变化,解放思想、实事求是、与时俱进 ,积极推进党的制度创新。

第五,加强监督制度建设,狠抓制度落实。要建立完整配套的监督制度,逐步实现党内监督工作的制度化、法律化。完善党内监督体系,拓宽监督渠道,把党组织监督、党员群众监督、党员干部之间的监督和专职机关的监督结合起来,形成党内完善的监督体系,使党内监督既有制度上又有体系上的保证。

主办: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政法委员会 江宁区平安志愿者协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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